車輛駕駛十不準

1、不準駕駛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的車輛。

車輛駕駛十不準

2、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形不符的車輛。車型不同,其效能、操作要領各異,如果駕駛與證件規定不符的車輛,會因不瞭解車輛效能,不懂操作要領,而損壞車輛或發生交通事故。

3、駕駛車輛時不準吸菸。吸菸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影響視線,還容易引發火災。

4、不準疲勞駕駛。人疲勞時,感覺機能減弱,視力、聽力下降,判斷力不強,觀察應變能力差,動作不靈,容易失誤,從而導致交通事故。

5、不準酒後駕駛。飲酒後,人體血壓升高,心跳加速,易發睏,手腳動作不協調,極易出事。

6、不準做與駕駛車輛無關的動作。如打電話、飲食、閒談、東張西望等,這些小的不良習慣都有可能在頃刻間釀成大禍,切記“勿以惡小而為之。”

7、不準駕駛帶病車。帶病車猶如一顆定時炸彈,給交通運輸埋下安全隱患。

8、不準開“英雄車”、“野蠻車”。這對初學者來說尤為重要,他們往往熱情有餘,經驗不足。一開始就養成心平氣和、禮讓三先的習慣,將終生受益。

9、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由於拖鞋的附著力差,在踩離合、油門或剎車時易打滑,從而發生事故。

10、不準下坡熄火滑行。車輛下坡熄火後,不能利用發動機的牽制作用控制車速,氣制動式車輛,會使儲氣筒內的氣壓降低,制動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