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苗地使用化學除草劑主要注意事項

蒜苗地使用化學除草劑主要注意事項

第一,蒜地的雜草種類很多,有單子葉雜草、雙子葉雜草、1年生雜草和多年生雜草,所·以應當選擇能兼除幾類雜草的除草劑。如果長期使用某一種除草劑,則會使蒜地雜草的種類和群落(或稱種群)發生變化,從而增加除草的難度。蒜草醚、惡草靈、旱草靈和果爾4種除草劑是目前推廣的、能兼除單子葉和雙子葉雜草的除草劑,但它們對具體的雜草種類的防除效果不完全相同。例如,惡草靈對防除石竹科雜草效果不大,在以石竹科雜草為主的蒜地,必須施用旱草靈或蒜草醚。因此,除草劑以輪換施用或混合施用較好。

第二,目前蒜地禁用的除草劑有:綠、黃隆、甲黃隆、百草敵、2甲4氯、苯達鬆、嘧黃隆、巨星、拉索、2,4-D、乙草胺和西瑪津。據研究,這些除草劑對人、畜健康有害。

第三,除草劑的儲存年限和儲存方法會影響到防除效果。上述幾種除草劑在室溫下可似儲存2~3年。原裝乳油一般3~4年不會失效;粉劑或分裝過的乳油最好在2年內甩完。蒜草醚、惡草靈、旱草靈和果樂均需裝在棕色玻璃瓶中儲存,不宜存放在透明玻璃容器或塑料容器中。每次用過後要蓋緊瓶蓋幷包扎塑料薄膜,防止藥液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