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學合理地混用化肥、農藥和激素?

問:請問如何科學合理地混用化肥、農藥和激素?

如何科學合理地混用化肥、農藥和激素?

科學合理地混合化肥、農藥和激素,能起到提高成效、肥效與藥效的意圖;盲目地混合,則會失效,甚至形成損害,今日就為我們介紹一下化肥、農藥、激素混合技術。

混合應遵從的原則

1.混合後,能堅持原有的理化性狀,其肥效、藥效均得以發揮;

2.混合物之間不發作鹼中和、沉積、水解、鹽析等化學反應;

3.混合物不會對農作物發作毒害效果;

4.混合物中各組分在藥效時刻、施用部位及運用物件都較共同,能充分發揮各自的成效。

在沒有掌握的情況下,應先在小範圍內進行實驗,證明無不良影響時才幹混用。

固液混合或液液混合要注意:

1.鹼性農藥如波爾多液、石硫合劑、松脂合劑等不能與碳酸銨、硫酸銨、硝酸銨、氯化銨等銨態氮肥或過磷酸鈣混合,不然易發作氨蒸發或發作沉積,然後下降肥效。

2.鹼性化肥如氨水、石灰、草木灰不能與敵百蟲、樂果、速滅威、甲胺磷、託布津、井岡黴素、多菌靈、葉蟬散、殺蟲菊酯類殺蟲劑等農藥混合運用,由於大都有機磷農藥在鹼性條件下易發作分化失效。

3.化肥不能與微生物農藥(如殺螟桿菌、青蟲菌等)混合,化肥的蒸發性、腐蝕性強,易殺死微生物,下降防治效果。

4.含砷的農藥(如砷酸鈣、砷酸鋁等)不能與鉀鹽、鈉鹽等混合運用,不然會發作可溶性砷,然後發作藥害。在所有的肥藥混合運用中,以化肥與除草劑混合最多,殺蟲劑次之,而殺菌劑較少。

化肥與化肥混合

1.過磷酸鈣以及磷礦粉、骨粉等難溶性磷肥不能與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鹼性肥料混用,不然會下降磷的有效性。

2.鈣鎂磷肥等鹼性肥料不能與銨態氮肥混施,不然會新增氨的蒸發。

3.化學肥料不能與細菌性肥料混用,由於化肥吸水性、腐蝕性、蒸發性較強,會殺傷或按捺根瘤菌等細菌性中的活菌體,使細菌性肥料失效。

農藥與農藥混合

1.鹼性條件下,氨基甲酸酯、擬除蟲菊醋類殺蟲劑與福美雙、代森環等二硫代氨基甲酸類殺菌劑易發作水解或其他化學變化。

2.酸性條件下,2,4-D鈉鹽、二甲四氯鈉鹽、雙甲脒等會分化。

3.有機硫類(如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和有機磷類農藥不能與含銅製劑的農藥混用,不然會與銅離子絡合,失去活性。

4.微生物源殺蟲劑和內吸性有機磷殺蟲劑不能與殺菌劑混用。

5.乳油或可溼性粉劑混用,要求不呈現分層、浮油、沉積等現象。

6.防止混合物呈現藥害,例如石硫合劑與波爾多液混用會發作有害的硫化銅,新增可溶性銅離子含量;敵稗、丁草胺等不能與有機磷、氨基甲酸酯殺蟲劑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