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基本農田可以搞養殖嗎

什麼是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基本農田可以搞養殖嗎

回答:1、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它屬於重點保護的耕地種類,一般情況下不得佔用。2、非基本農田:是指耕地中除去基本農田的部分,可稱作一般農田,它包括規劃確定為農業使用的耕地後備資源、坡度大於25度但未列入生態退耕範圍的耕地、洩洪區內的耕地和其他劣質耕地。

一、什麼是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

1、基本農田

(1)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基本農田屬於重點保護的耕地種類,非特別情況不得佔用。

(2)基本農田的耕作面積、土壤肥沃程度、農田設施水平、耕地表面平坦程度等自然條件比較優越,在上面種植的糧食作物的產量一般比較理想。

(3)面積較大、土壤肥沃、土質較好、地表平坦、產量較高、設施完好的農田基本上可以斷定為基本農田。

2、非基本農田

(1)非基本農田是指耕地中除去基本農田的部分,可稱為一般農田。

(2)一般農田是指包括規劃確定為農業使用的耕地後備資源、坡度大於25度但未列入生態退耕範圍的耕地、洩洪區內的耕地和其他劣質耕地,其保護措施沒有基本農田那麼嚴格。

二、基本農田可以搞養殖嗎

1、基本農田不可以用來發展養殖事業,因為它受到相關法規的保護,普通農田經相關部門審批後可以開展養殖,但養殖時不能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能破壞耕地的種植條件,不能佔用基本農田。

2、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的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挖砂、採石、建窯、建房、取土、建墳、採礦、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3、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專案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禁止通過擅自調整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審批。